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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公厕”侵犯隐私权

2001-03-0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武汉某商品市场从一楼到四楼公厕的窗户都无遮拦地面对着一栋住宅楼,公厕里男男女女上厕所的身影成了住户窗外一道“风景线”。无奈的住户只好关上窗户,这不仅影响了室内的采光,天热时也影响了通风。一住户认为,这个公厕严重地影响了他家的正常生活,因为家人在客厅吃饭,稍一抬头就能看到公厕里的场景,大倒胃口。

对此,李菁律师说,“透明公厕”实际上是一种侵权行为。对于如厕者来说,商场侵犯了他们的隐私权。对那些住户来说,商场也侵害了他们的相邻权。法官冯朝阳说,商场在厕所的设计上存在瑕疵,应尽快消除。法官汪刚说,解决“透明公厕”不需要什么高科技,不过是几尺遮羞布而已。

(《法制日报》200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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